2015-08-01 来源:
沪经信技〔2015〕274号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大力培育发展“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发挥高校科技创新资源的作用,激发本市中小企业创新活力,现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四新”服务券(产学研合作)试点工作。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产学研项目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3〕60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