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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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审查前公示
上海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审查前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前信息。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审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规划名称: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2、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名称: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3、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规划四至范围:北至潘圆公路,南到长兴江南大道,东至规划渔家乐路,西临规划兴冠路,规划用地面积约713ha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23日)
6、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简本链接)
http://qr61.cn/oawar9/qQPDCNR
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意见表链接)
http://qr61.cn/oawar9/q5ejKDK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怡龙
邮寄地址:上海崇明长兴江南大道1333号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 33801234
电子邮箱:evil.milk@hotmail.com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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