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园

上海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审查前公示

上海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审查前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前信息。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审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规划名称: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2、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名称: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3、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规划四至范围:北至潘圆公路,南到长兴江南大道,东至规划渔家乐路,西临规划兴冠路,规划用地面积约713ha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8日)
6、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简本链接)http://qr61.cn/oawar9/qL1XDnv
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意见表链接)http://qr61.cn/oawar9/qNP2GL0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怡龙
邮寄地址:上海崇明长兴江南大道1333号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 33801234
电子邮箱:evil.milk@hotmail.com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